時機歹歹,無通沁采,聰明的你照過來!!因應景氣低迷,98年地價稅限繳日期可以申請延期繳納喔!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縣訊】嘉義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您,本局依據「嘉義縣因應景氣低迷辦理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作業原則」訂定98年地價稅延期繳納作業細則,納稅義務人可於地價稅開徵期間(98.11.1-98.11.30)向本局及民雄分局申請延期繳納地價稅,繳納截止日一律延至同年12月20日止。
另申請對象如次:
(1) 民營營利事業檢具97年及98年同期申報營業稅銷售總額比較 減少達30%(含)以上者,並檢附申報書備查。
(2)非自願性勞工(個人)證明之認定,以社會局、職訓所等相關單位於97、98年間所出示之證明文件。
民眾如有不瞭解的地方,請洽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詢問
總局 (05)3620909轉165-168。
民雄分局(05)2260505轉1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