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行駛借用車輛仍應以所有人為處分對象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應以車輛所有人為納稅義務人,所有新購置或新裝修之車輛,應由納稅人於使用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請發使用牌照,未稅車輛違章行駛,不論其有無借用情形,仍應以車輛所有人為處分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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