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務局和國稅局所辦稅目不同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指出:近來常有民眾為個人所得被虛報事宜而至本局查詢,因所得稅屬國稅,稽徵機關為國稅局,經本局同仁婉轉說明後,仍需請民眾再驅車前往國稅局洽辦。
地方稅務局表示: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我國租稅體系區分為國稅及地方稅,國稅又稱中央稅,稅目有:所得稅(含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貨物稅、遺產及贈與稅、營業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等,在本縣主管稽徵機關為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花蓮縣分局。地方稅即為直轄市及縣(市)稅,稅目包含有:地價稅、土地增值稅、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契稅、印花稅、娛樂稅、田賦(目前停徵)等,負責稽徵的單位為地方稅務局,另外地方稅本縣尚有開徵「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及「礦石開採特別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您有國稅疑義請撥電話:8233860查詢,若有地方稅問題,歡迎撥打總機03-822612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