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稅務局加強宣導逾檢逕行註銷牌照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補稅並處罰鍰規定,期能降低違章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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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請注意,您的愛車是否已依規定辦理驗車手續,如果您忘了驗車超過六個月,監理機關即逕行註銷牌照,經註銷牌照車輛,如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除補徵本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
  稅務局指出,甚多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因疏忽驗車時間,未依限驗車遭監理機關逕行註銷牌照,又不瞭解使用牌照稅法相關處罰規定,等到因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接到補稅、罰鍰大筆金額稅單,才懊惱自己一時疏忽,導致遭受鉅額罰鍰損失。因此,該局為落實愛心辦稅理念,特別針對最近一年因逾檢遭監理單位逕行註銷牌照案件計2,689件,發函輔導車輛所有人,該車輛如欲繼續使用,應先至監理機關辦理驗車重新領牌並繳納使用牌照稅,或如已不堪使用則應辦理報廢手續,以免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時,除依法應責令補稅外,會再被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