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期使用牌照稅車輛開始查緝了!請尚未完稅之車主儘速繳納,以免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遭處罰鍰!

資料來源:南投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請注意,您的愛車是否已依規定繳納使用牌照稅?本縣車輛總檢查小組,自10月1日起針對未繳納98年期使用牌照稅車輛不定時不定點在本縣各主要交通要道加強查緝了,另外,歷年未稅及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車輛亦列入查緝範圍,如經查獲上開車輛使用公共道路,即會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除補徵本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一倍或二倍之罰鍰。
  稅務局指出,本年度車輛總檢查作業,繼續與台中市、台中縣及彰化縣辦理聯合稽查,如查獲涉嫌違反使用牌照稅法案件均會互相通報。該局籲請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之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儘速繳納,以免被查獲未稅使用公共道路遭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