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稅車輛使用公共道路小心被罰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開車族的朋友請注意!您的愛車是否已繳納使用牌照稅,地方稅務局已將今年牌照稅欠稅檔,灌入本縣車牌自動辨識系統內。該局發現近日車牌自動照相器,每天都拍攝有將近20部未完稅車輛行駛公共道路,這些車輛依規定除補徵本稅外,並應處1倍罰鍰,真是損失慘重。
稅務局指出,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逾期未完稅車輛,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依法除責令補稅外,應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該局於10月中旬已將今年度未完稅車輛資料3,200筆,灌入本縣車牌自動辨識系統內,凡未完稅車輛一經過,即會被拍攝移罰。因此,稅務局提醒民眾,為了自身權益,請先自行檢視所有車輛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如有欠稅應於車輛使用前先繳清稅款,以免被查獲時,除依法責令補稅外,再被處以應納稅額1倍罰鍰。
稅務局籲請車輛所有人如有使用牌照稅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