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莫拉克颱風災害損失,請把握最後期限!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為方便轄內受災戶申請各稅災害損失報備,新設計16種書表,以簡化申請程序,對於無法在期限內繳納稅款的災民,也輔導申請分期繳納或延期繳納,提供最貼心的服務。
  該局說,截至10月31日止,已經申請報備災害損失的案件,個人綜合所得稅部分為18,231件,申報損失金額約26億元;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為1,624件,申報損失金額約47億元;申請減免小店戶營業稅的家數為10,381家,減免營業稅額約300萬元;另各稅申請延期繳納稅捐件數計193件,申請分期繳納稅捐件數計12件,該局將秉從速、從優、從簡、從寬原則,儘速辦理核定,並核發相關證明。
  該局進一步說明,因莫拉克颱風災害發生日為8月8日,依財政部規定莫拉克颱風災損報備期間為3個月,申報期限將於11月9日截止(因末日適逢假日,順延至11月9日),尚未申報災害損失之民眾,請把握最後幾天之期限,以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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