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之欠稅,金額在2萬元以下,可持傳繳通知書至便利商店繳款。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落實政府便民服務及提供納稅義務人更方便的繳款方式,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之欠稅,金額在2萬元(本稅+滯納金+利息+執行費用)以下,可持傳繳通知書至便利商店繳款。

地方稅務局表示: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委託便利商店代收行政執行滯納稅款,其手續費(每筆6元)比照現行委託便利商店代收查(核)定稅款作業,由納稅義務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