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便利商店繳納稅款的民眾,記得保留加蓋店章的收執聯作為繳稅證明!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現在正值地價稅繳稅期間,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保障個人權益,民眾到便利商店繳稅的收據務必注意是否加蓋收款店章,並請保存5年,以作為日後提示稅款已繳納的證明。

該局進一步表示,目前僅有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代收稅款,每筆繳稅上限為20,000元,民眾需自行負擔手續費6元,又依稽徵機關委託便利商店代收地方稅款合約規定,便利商店代收稅款時,應列印交易明細表連同加蓋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及其他各聯與開立手續費用之統一發票,交由繳款人收執,以證明收訖無訛。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注意,到便利商店繳稅之收據應加蓋收款店章,並請依規定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