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請民眾於期限內繳納避免受罰。

資料來源:南投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98年度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醒納稅人:若逾繳納期限未繳納需另加徵滯納金,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最高至15%,請民眾於期限內繳納避免受罰。
  稅務局表示:98年度地價稅稅單已於10月底前全數寄發納稅人,若尚未收到稅單的民眾,可以電話、網路或親洽該局申請補發稅單或變更聯絡地址,且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財政課亦有提供補單服務。稅務局提醒納稅人:同一人在本縣所有土地會合開在一張稅單,有別於房屋稅一棟房子開一張稅單。民眾如有任何地價稅問題,歡迎撥打稅務局地價稅服務電話:(049)2222121分機162-170、埔里分局:(049)2982054分機101-106、竹山分局:(049)2642053分機105-106或108-10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