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被移送強制執行金額2萬元以內,可至便利商店繳納!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忙碌的上班族提供多一種繳稅管道,對已移送強制執行之欠稅也可至超商繳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執行中之欠稅款,已於傳繳通知書上加印條碼,若執行金額於2萬元以下,民眾可持附有條碼之通知書於繳納期限前就近到便利超商【即統一、全家、來來、及萊爾富四大超商】繳款並自行負擔手續費6元,既省時又方便!
  
  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人,持傳繳通知書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後,為維護個人權益,務必保留已加蓋「收款店章」之傳繳通知書及繳費明細單,並保存5年備查。該局表示,如果納稅人對此種執行事件繳款方式有疑問時,歡迎撥打04-22585000轉分機244或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