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申請應備証件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訊:最近在稅務宣導時常聽到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朋友,其自用或同戶親友的車輛可以申請使用牌照稅免稅,那究竟應檢附哪些證件才能申請呢?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申請應備証件:
一、身心障礙者領有駕駛執照應附下列證件:
1駕駛執照。
2行車執照。
3身心障礙者手冊。
4車主私章。
二、身心障礙者未領有駕駛執照者應附下列證件:
1行車執照。
2身心障礙者手冊。
3戶口名簿(身心障礙者應與車主同址設籍且有親屬關係)。
4車主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