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台加蓋違建未拆除前仍應併入計算房屋面積核課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關於房屋之陽台外圍加建牆壁,與原主建物之外牆間成房間使用,已非屬陽台,其違建在未拆除前原陽台部分仍應併入計算面積,核課房屋稅。如有任何其他疑問,歡迎利用該局服務電話洽詢:089-231600轉282、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