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98年地價稅開徵社區服務開始了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您:地價稅繳納期間為9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請民眾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該局表示,?服務民眾,特提供貼心之『夜間社區服務』;服務時間自晚間7時至9時止,服務地點如下:
(一)11月23日新甲社區發展協會
(二)11月24日鎮東社區發展協會
(三)11月25日東門里里長辦公室
(四)11月26日文德里活動中心
(五)11月27日悅讀水世記

 受理服務項目為包括補發地價稅繳款書、輔導轉帳納稅、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及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申請等,請民眾把握機會,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