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遺產稅或贈與稅,可採郵寄申報!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近來民眾聞「HINI新流感」色變,政府也不斷呼籲民眾做好防護措施,儘量避免進出人多的公共場所,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如要減少出入公共場所,則其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可採用郵寄申報方式辦理,不必親自前往國稅局辦理。
該局表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亦規定,除不計入贈與總額之贈與外,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三十日內,向國稅局辦理申報。
南區國稅局提醒您,如有須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者,可採郵寄方式申報,並請於申報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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