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輔導替代查核措施,業者自動補報補繳成效良好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為落實對營利事業輔導重於查核之愛心辦稅理念,特訂定相關輔導作業計畫,就營利事業或個人涉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貨物稅、營業稅或其他所得等較易疏失或違章案件進行輔導作業,成效良好。中區國稅局表示該局為落實對營利事業輔導重於查核之愛心辦稅理念,本年度已訂定「營利事業適用投資抵減設備及技術案件輔導作業計畫」、「貨物稅稽徵輔導及查核作業計畫」…等各項輔導查核計畫,各計畫明訂輔導措施,輔導期間除發函輔導對象外,並透過同業公會、記帳業者等單位就業者較易疏忽或違章案例加強輔導及宣導,由於自動補報補繳免罰,民眾配合意願高,成效良好。該局進一步表示,在營利事業投資抵減方面,輔導轄內營利事業計802家,經輔導後自行辦理更正申報共10家,補繳稅款約7,166萬元(含加計利息260萬元)。在貨物稅方面,本年度貨物稅廠商自動補報繳稅額占核定稅額比率高達55%,補繳稅款約488萬元。另在宅配收入專案輔導方面,截至98年10月底,已約有450家營業人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補繳之稅額及利息已達3,400餘萬元,顯見「輔導替代查核」之成效,但該局的這項計畫會持續到11月底,亦請營業人檢視如有未依規定補報補繳者,儘速至該局所轄分局或稽徵所辦理。中區國稅局一向秉持著「將心比心」及「同理心」辦稅理念,期望國稅局與民眾能建立良好的夥伴關係,以共同建構優質賦稅環境。該局再次呼籲各行各業,依據稅法規定辦理營業登記或辦理各項稅務事宜,凡屬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自動補辦、補報或補繳稅款,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 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李定年,電話:04- 23051111轉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