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簽訂後因故解約,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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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簽訂後因故解約,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申請退稅 依規定應納印花稅的憑證,一經書立交付使用,就要貼足印花稅票,至於合約所記載事項履行與否,在所不問。例如,某甲向某乙購買土地,簽訂土地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書,並已按契約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事後因土地無法移轉而解除契約,已貼用的印花稅票,就不能申請退還。(消費稅科二股 何美賢/098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