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9年1月1日起,北市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跨轄區受理遺產及贈與稅申報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自99年1月1日起,設籍於臺北市之被繼承人及贈與人,可就近至該局所屬各分局、稽徵所辦理遺產稅及贈與稅申報。
該局說明,設籍於臺北市之被繼承人及贈與人,現行僅能至該局總局辦理遺產稅及贈與稅申報,為便利臺北市遺產稅及贈與稅案件之納稅義務人辦理申報,提升服務效能,自99年1月1日起,將遺產稅及贈與稅受理申報地點擴增至13個分局、稽徵所,服務增量且可跨轄區辦理,例如設籍於臺北市文山區之居民在大同區上班,其可選擇就近在大同稽徵所辦理申報,則不必只能到臺北市國稅局總局辦理申報,享受服務增量、品質不打折之便捷申報管道。
該局指出,遺產稅及贈與稅申報案件多數屬內容簡易明確,可以於申報當場即時核定,納稅義務人備齊文件、填寫申報書,即可迅速地完成申報及取得證明書資料。
該局進一步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於辦理遺產稅申報前,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調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及死亡前二年贈與資料,作為遺產稅申報參考,稽徵機關查復之資料係僅就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已轉檔歸戶部分及贈與申報核定建檔資料,提供納稅義務人參考。納稅義務人於申報遺產稅時,如被繼承人確有遺留財產,仍應依法誠實申報,不得以稅捐機關未提供資料作為短、漏報遺產稅免責之理由。
(聯絡人:審查二科張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