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定期開徵的地價稅可至便利商店繳納 但每筆金額不能超過2萬元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98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地價稅單已寄送給納稅義務人,請民眾按繳納期限向銀行、農會等金融機構繳納;若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來來ok、萊爾富、等便利商店繳納,惟在便利商店繳稅民眾需負擔6元手續費。
  
  該局指出,本年度地價稅繳納期間為9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課稅所屬期間則是從98年1月1日起算至12月31日止,今年度地價稅是以96年重新規定之地價計徵,除非土地筆數有變動或有符合被改課情事發生,否則地價稅應不會有所變動,如仍有疑問可撥打該局電話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或免費電話0800-08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