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12月2日前訂約99年才申報移轉現值,以99年公告現值計算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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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以郵寄、臨櫃或網路申報等方式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公告現值為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如申報人逾訂定契約起30日始申報者,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該局強調,現在適逢年度交替之際,98年12月2日前訂定之土地移轉契約,如98年12月31日前申報土地增值稅可適用98年度之公告現值,如99年才申報增值稅則須適用99年的公告現值,特別提醒民眾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