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執行查扣薪水抵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欠稅案件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後,執行處通常會先發通知促請納稅人繳納,若經行政執行處發函傳繳仍未繳納,且經執行處查得納稅人服務之公司、行號者,執行處就會向欠稅人服務之公司、行號發出執行命令扣押並按月扣取三分之一薪水,直到繳清稅款為止。該局呼籲納稅人要注意稅捐繳納期限並如期納稅,若逾期未繳,除需另支付滯納金外,還會因欠稅被執行處強制執行扣取薪資,進而影響個人的名譽及前途,造成負面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