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 戶籍遷入才可適用房屋稅住家用稅率?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1月份地價稅開徵期間,常有民眾來電詢問,是否需將本人戶籍遷入自有房屋,才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課徵房屋稅?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個人戶籍如果沒有設於自己所有的房屋,但實際供住家使用,仍可按住家用稅率核課房屋稅。
房屋稅係依房屋現值按實際使用情形分別適用不同稅率,只要房屋確實供住家使用,無論是否設有戶籍,均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此外,房屋稅稅率分別為住家用、營業用、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並無所謂「自用住宅稅率」房屋稅,亦無以一處為限。「自用住宅稅率」是地價稅的特別稅率,適用於納稅義務人自己名下、自己居住之房屋的土地,而且須另行申請喔。
該局提醒民眾應檢視自己房屋與土地的課稅情形,供住家用的房屋,是否按住家用稅率核課房屋稅;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要件之土地,是否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倘若不是,請儘快向該局提出申請,千萬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306969,該局會竭誠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