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 自行搭建簡陋鋼鐵造房屋仍應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民眾張先生詢問:我在自家房屋旁邊自行搭建簡陋鋼鐵造房屋堆放雜物用,又沒有住在裡面,為何要課徵房屋稅?民眾王老太太詢問:我的鐵皮屋是蓋在港務局的土地上,為什麼也要課徵房屋稅?
基隆市稅務局對此提出說明,房屋是指固定於土地之建築物,供營業、工作或住宅用者,而房屋稅係以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凡定著於地上之建物,供人居住、遊憩、工作、儲藏之場所,不論是保存登記的房屋或違章建築都是屬於建築物範圍,依規定應課徵房屋稅。所以,民眾常在住家旁邊搭建簡單之鋼鐵造房屋,作為停放車輛或堆放雜物使用,依房屋稅規定,仍應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求課稅公平及建全稅籍起見,對任何地區違章建築房屋在未拆除前,均應依法設籍並課徵房屋稅。該局籲請房屋所有權人於房屋增、建造完成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稽徵機關,申報課徵房屋稅,以免發生漏稅情事而遭受處罰。
另外,常有民眾誤認為只要繳納房屋稅,違章建築就能成為合法建築。其實繳納房屋稅只代表納稅義務的履行,並無法將違章建築變成合法建築,請民眾注意。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306969,該局會竭誠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