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開徵2個月前辦理轉帳納稅,繳稅沒煩惱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101年房屋稅即將於5月開徵,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於2月底前(稅款開徵前2個月)辦妥轉帳納稅申請,今年的房屋稅即可享受轉帳納稅,節省寶貴時間,並且能按時繳稅,不必擔心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邱局長表示,約定轉帳納稅是在稅款開徵時,由該局直接通知金融機構自納稅人存款中,於繳納截止日扣款,因此不會有利息損失,方便又安全,民眾除可親至稅務局索取書表申請外,亦可至稅務局網站(www.mlftax.gov.tw)下載專區下載申請書,並於申請書上填妥轉帳之金融機構帳號等資料、蓋上存戶印鑑章、附上存摺影本寄至稅務局即可完成申請。
  邱局長進一步表示,如有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之稅單,可直接填寫稅單上附印之「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廣告回執聯,免貼郵票寄回稅務局即可完成申請。此外,申請書亦已增加手機簡訊通知欄位,填寫手機號碼後稅務局將於收訖時發送簡訊通知申請人。
  如要進一步瞭解有關委託金融機構轉帳代繳稅款相關問題,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76969或0800-08696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