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騎乘之機動玩具應課娛樂稅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日前有民眾來電詢問,在醫院、診所、超級市場及便利商店門口,經常會看到擺設電動搖搖馬、抓物機等提供兒童娛樂之電動玩具,需要繳納娛樂稅嗎?地方稅務局指出,這類電動搖搖馬、抓物機是娛樂稅課徵範圍,應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

 地方稅務局表示,提供娛樂之業者,未於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被查獲將會被處以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不可不察。故特別呼籲如未辦理登記者,請速至該局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以免被查獲遭罰。

 民眾若有娛樂稅之相關問題,請撥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或07-7410141分機272、279,本局同仁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