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法院拍賣後,有應納土地增值稅額者,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可提出申請按優惠稅率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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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所有土地經法院拍賣,若其拍賣時未主張適用土地稅法有關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可於收到稅務局通知之次日起30日內,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及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該分局提醒土地所有權人,法拍案件有應退還溢繳稅款時,稅務機關不能直接退稅給原土地所有權人,而應交由執行法院重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