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開徵期間欲辦理土地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案件,是否應繳清應繳之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欠繳土地稅之土地,在欠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移轉登記或設定典權。依財政部90年10月18日台財稅字第0900456464號函釋,土地稅法第51條所稱「欠稅」應包括已開徵未繳納,但尚未逾繳納期間之情形在內。 新化分局 林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