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預售屋,別忘了要申報契稅。

資料來源:南投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民眾:「購買預售屋,別忘了要申報契稅」。有些民眾向建商購買預售屋並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嗣後取得所購房屋之使用執照後,往往不知道要去報繳契稅,依現行契稅條例規定,逾期申報契稅者,每逾3日需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有短報或匿報情形,除追繳稅款外,並應加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之罰鍰。
  稅務局指出,一般納稅人會漏報契稅,大多是不清楚稅法的相關規定,無意間才會造成漏稅情形,因此該局特別呼籲並提醒購買預售屋的民眾,依照現行契稅條例的規定,雖然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暫時不必繳納契稅,但是在建物興建完成取得使用執照後,仍應記得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繳納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