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通訊或戶籍地址變更,請記得向稅務局申請更正稅單投遞地址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買賣房地產時,常以購買新屋時的戶籍資料辦理產權登記,事後搬到新屋,雖已向戶政機關辦妥戶籍變更,但是未將辦更後之戶籍或通訊地址資料通知該局更改稅單投遞地址,以致無法順利收到當期地價稅或房屋稅繳款書,造成徵納雙方的困擾及紛爭。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果您已搬遷新地址,記得要向稅務局申請更正稅單投遞地址,申請方式可以電話告知,或於接到稅單時,在稅單上的地址更正欄填寫正確地址寄回,該局就會立即處理,下年度的稅單即會按新址投遞。臺中市地方稅務局再次呼籲納稅人,若通訊地址有變更,請即時向該局或所轄民權、大智、東山分局申請變更稅單投遞地址,以免因無法如期收到稅單,致延遲繳納而遭加徵滯納金。
  
  民眾如有任何地方稅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洽詢:臺中市總局:04-22585000、民權分局:04-22296181、大智分局:04-22825205、東山分局:04-22329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