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稅處全面清查土地使用情形

資料來源: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北市稅捐處自即日起至8月31日止,展開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本次清查係以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停車場用地、加油站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非供公共使用的免稅土地及農業用地等為主要查核對象,並篩選面積大,變動性高者為清查重點範圍。

該處表示,自用住宅用地清查的重點除了核對房屋有無供營業使用及戶籍異動是否符合條件外,更運用臺北市國稅局的租賃所得資料查核出租情形;對於工業用地,則對工廠逐筆查核有無停工或歇業及有否被工業主管機關註銷工廠登記證且變更使用情形。減免稅地清查的重點是以非供公共使用的免稅土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國有、市有土地出租有收益為主。

為了落實清查,該處與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地政處、民政局、國稅局及國有財產局等策略聯盟,利用其電腦資料交查適用特別稅率土地、減免稅地及農業用地,審核其實際使用情形是否仍符合規定,並指派清查人員前往現場勘查。為防止不肖人士冒充行騙,該處特別要求清查人員一律配帶職員證及出示指派函,請納稅義務人多予配合辦理。

該處特別呼籲,如有未按原核定使用之土地,請速向土地所在稅捐分處申報,以免經查獲遭補徵漏課的稅捐並處3倍的罰鍰。土地所有權人如有接到查獲違反特別稅率、減免稅地或農業使用等規定的通知函而有異議時,請於30日內申復;如有需要,該處會派員複勘。

您如想更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該處服務電話23949211轉181、182將有專人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