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 建物之法定空地可申請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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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私人所有之土地無償供公共通行道路使用,在使用期間地價稅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則不予免徵。惟法定空地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只要提出申請,即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徵地價稅,稅額相差最少在四倍以上,該處特別提醒鄉親千萬別讓權利睡著了。若有任何疑義或需要近一步的資訊,請撥打該處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為您解答任何課徵地價稅的問題。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鳳山分處電話:07-7410141
            岡山分處電話:07-6256811
            旗山分處電話:07-6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