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遭吊扣時無法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但駕照被監理機關吊扣,是否可以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對此臺南市稅務局說明,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規定:「專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之交通工具,每人以一輛為限。但因身心障礙情形,致無駕駛執照者,每戶以一輛為限。」身心障礙者雖然領有駕駛執照,但在吊扣期間須停止駕駛,亦即身心障礙者名下車輛於吊扣期間無法專供其駕駛使用,故無法適用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