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度綜所稅申報大批補稅開徵案件稅單已陸續寄發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97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大批補稅繳款書及核定通知書已於1月初陸續寄發,繳納期間為99年1月20日至1月29日止。
依據高雄市國稅局統計,其所轄地區97年度申報核定補徵案件約計有33,862件,補徵稅款金額約3億7,090萬餘元。該局提醒接獲稅單之納稅義務人,如對核定內容有疑義,請於繳納期間內儘速向發單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或申請更正。
該局進一步表示,納稅義務人於繳納期限內繳納是項稅款,有多元之繳稅方式供選擇:除可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款外,亦可利用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信用卡繳稅,應納稅額2萬元以下者,尚可至統一(7-11)、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其中採晶片金融卡及便利商店繳稅手續費,自今(99)年度起納稅義務人無須負擔,改由政府編列經費支應,惟信用卡繳稅仍需由納稅義人自行支付發卡機構規定之服務費。
該局提醒您,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記得索取加蓋店章的繳款書收據聯及交易明細表並妥善留存,作為繳稅證明憑證,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務必記得於限繳期限內繳納,俾免於逾限繳納遭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006】

新聞稿提供單位:徵收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林倩如 聯絡電話:(07)7256600轉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