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商店繳稅免手續費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地方稅款開徵繳納期限內,持繳款書(限金額2萬元以下)向便利商店繳納,原應由納稅義務人負擔之便利商店手續費,自99年1月1日起手續費改由政府編列預算負擔。
  民眾繳納地方稅管道主要有7種:親赴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臨櫃以現金或支票繳稅、自動櫃員機繳稅、晶片金融卡繳稅、電話語音繳稅、信用卡繳稅、便利超商繳稅及約定轉帳繳稅等方式。納稅人繳納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採晶片金融卡、電話語音或至便利超商繳稅,除信用卡繳稅需自行負擔手續費外,其餘繳稅方式,自99年1月1日起免付手續費,但需各稅款開徵繳納期限內繳納。
  如民眾逾繳納期限繳納稅款,僅能採親赴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臨櫃繳納,不適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電話語音及便利商店等繳稅方式。
  該局繳稅服務專線:089-231600轉分機25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