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 適用土增稅一生一屋應以自用住宅房地同時一次訂約出售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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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人於適用土增稅一生一次優惠稅率後,再次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如符合一生一屋要件,仍可依10%優惠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惟應以自用住宅房地同時一次訂約出售者為限。
地方稅務局表示,政府為照顧民眾有多次換屋之需求,放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次數限制,增訂一生一屋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於適用一生一次優惠稅率後,再次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符合一生一屋要件,可依10%優惠稅率繳納土增稅。為防杜納稅義務人規避稅負,適用一生一屋規定者,應以自用住宅房地同時一次訂約出售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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