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買、標購取得房屋時節省契稅的方法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一般買賣取得房屋時,因本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所評定之房屋標準價格均較市價為低,因此,當房屋買賣價格高於房屋評定標準價格時,您可以選擇以較低的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申報,來節省您的契稅負擔。 而在領買、標購公產或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時,買賣價格可能更低於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所評定的標準價格,則您可選擇以領買、標購或拍定價格來申報繳納契稅較為有利。 也就是說,節稅契稅的方法,在一般買賣取得房屋情形下,以選擇較低的評定標準價格申報契稅較為有利。而在領買、標購公產或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的時候,則選擇按較評定標準價格為低之領買、標購或拍定價格來申報課徵契稅,可以節省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