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月1日起,利用便利商店、晶片金融卡及電話語音轉帳繳稅「免」手續費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為使民眾輕鬆便利的繳稅,自99年1月1日
起,納稅義務人於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除信用卡繳稅仍應自行負擔手續費外,利用便利商店(金額限2萬元以下)、晶片金融卡及電話語音轉帳等繳稅方式,均由政府編列經費負擔手續費,民眾繳稅時免再付手續費。
該分局呼籲,民眾逾繳納期限繳納稅款,僅能採親赴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銀行、農會)繳納,不適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電話語音轉帳及便利商店等繳稅方式,請納稅義務人依限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