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搭建棚架應否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臺南縣稅務局表示:屋頂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之棚架,係屬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應併同房屋核課房屋稅。惟未設有門窗、牆壁之屋頂棚架,除供遮陽防雨外,其所能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非常有限,為減輕納稅人之負擔,此類簡陋之棚架,免予課徵房屋稅。但屋頂棚架如設有門窗,牆壁或供遮陽防雨以外之目的使用者,仍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如有任何其他疑問請洽稅務局查詢, 本局免費服務服務電話:0800-66-6969, 新化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5-1110, 佳里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6-5677。 新化分局 郭淑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