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共有房屋准按持分比率分單課徵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臺南縣稅務局表示:數人持分共有之一棟或一層房屋,為方便共有人繳納房屋稅及免除送單催徵之困難,在不影響稅收範圍內,准予按所有權人持分比率分別發單課徵。惟共有房屋分單時,其納稅義務人名義仍應保留持分共有方式,即稅籍不能分開設立。 如有任何其他疑問請洽稅務局查詢, 本局免費服務服務電話:0800-66-6969, 新化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5-1110, 佳里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6-5677。 新化分局 郭淑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