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就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禁止處分者得免再限制出境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臺南縣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經稽徵機關就其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禁止處分,且該禁止處分財產,其價值相當於納稅義務人欠繳之應納稅捐者,得免再對其為限制出境處分,惟該禁止處分之財產,其價值如不足欠繳之應納稅捐者,則仍得依有關規定限制出境。 新化分局 郭美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