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請執行業務者或補習班、托兒所、幼稚園等,配合國稅局函、訪查作業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聞提要:籲請執行業務者或補習班、托兒所、幼稚園等, 配合國稅局函、訪查作業 【中縣訊】中區國稅局臺中縣分局表示:為瞭解執行業務者或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等業者業務狀況,該分局已於11月下旬寄發業務狀況調查紀錄表予相關業者,請業者配合依限填報回復,以順利完成函(訪)查作業。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以往函查作業發現,少數業者未配合填報業務狀況調查紀錄表,依稅捐稽徵法第46條規定,得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之罰鍰。該分局呼籲受訪業者配合本項函(訪)查作業,詳實填報業務狀況,以免受罰並損及自身權益。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人:第二課郭慧珠,電話:04-25291040分機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