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暨股利憑單申報開始了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聞提要:98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暨股利憑單申報開始了。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臺中縣分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機關、團體、學校、事業、破產財團或執行業務者每年所給付依前條規定應扣繳稅款之所得,及第14條第1項第10類之其他所得,因未達起扣點,或因不屬本法規定之扣繳範圍,而未經扣繳稅款者,應於每年1月底前,將受領人姓名、住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全年給付金額等、依規定格式、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 該分局說明申報期間為99年1月1日起至99年2月1日止,申報地點為營利事業及扣繳單位所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報方式除傳統人工及媒體申報方式外,尚可使用便捷網路申報,省時、方便又安全,並籲請扣繳單位為避免無法上傳之情況發生,請儘速上網申報。 該分局並提醒扣繳義務人如未依規定之期限申報按實填報或填發扣(免)繳憑單者,分別依所得稅法第111條規定處1,500元之罰鍰及同法第114條規定應按扣繳稅額處20﹪罰鍰,最低1,500元最高不超過20,000元;逾期自動申報或填發者,減半處罰。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第二課,電話:04-25291040轉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