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稅務局:新購房地或搬遷新址的納稅義務人請即通知土地或房屋所在地之稅捐機關更正稅單通訊投遞地址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該局表示:每當房屋稅及地價稅開徵時,常有民眾反應稅單地址不符或沒收到稅單而造成困擾。
稅務局指出,買、賣房屋及土地要繳納契稅與土地增值稅,稅捐機關係依據契稅申報書及土地移轉現值申報書所載地址釐正房屋及地價稅籍資料,民眾在申報契稅及土地增值稅時,申報書填寫的地址一般都是原居住戶籍舊址,等辦妥產權登記後遷移至新購買房屋新址居住時,若疏忽未通知稅捐機關更正,則稅單所登載的都還是原舊址資料,以致無法送達。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倘若您已搬遷新址,只要以電話告知身分證號碼通知更正(該局客服專線:0800536969),稅務局會立即辦理,或利用稅單上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背面之地址更正欄詳實註明投遞地址,那麼下年度房屋稅、地價稅稅單就會按新址順利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