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受災車主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之期限將截止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莫拉克颱風襲台,造成高雄縣內許多車輛損壞,凡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若不堪使用需報停、報廢或須修復始能使用者,車主都可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受災較嚴重之鄉鎮,因車主忙於清理家園,無暇提出申請,稅務局特別提醒車主,此次牌照稅申請減稅期限將至99年1月31日截止,請車主把握時效,以免錯失減稅機會。

 符合減稅條件者,請車主檢附修車廠進出廠時間之證明,連同申請書及修理費憑證向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或旗山、岡山分局提出申請;另車主於99年1月31日前至監理機關辦妥報停、報廢登記者,該局會主動依監理機關提供之資料辦理退還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進一步指出,若車輛經風災侵襲後無需修復仍可使用者,並無法減免使用牌照稅,請車主勿提出申請。對於以上內容有任何疑義者,歡迎向稅務局洽詢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07-7410141、岡山分局電話:07-6256811、旗山分局電話:07-6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