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99年度持續辦理車輛檢查工作,以維護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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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使用牌照稅稽徵,維護租稅公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99年度將持續辦理車輛檢查工作。該項檢查工作,除在縣內重要交通路口架設錄影機,對行駛中車輛運用車牌辨識系統逐一清查車輛繳稅或牌照註銷情形外,並不定時不定點在本縣各主要交通要道加強查緝,如查有欠稅或已報停、繳銷及註銷牌照之車輛仍繼續使用公共道路,即會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補稅,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或2倍之罰鍰。
  稅務局籲請民眾注意,若有欠繳使用牌照稅應儘速向該局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稅單繳納;另車輛號牌如經註銷,而欲繼續使用者,請先至監理機關辦理檢驗並重新申領牌照繳納使用牌照稅後,才能繼續使用公共道路,以免被查獲而遭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