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供家庭手工藝副業使用,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個人利用自用住宅從事理髮、燙髮、美容、洋裁等家庭手工藝副業,未具備營業牌號,亦未僱用人員,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該房屋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據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是按使用情形分別課徵高低不同的稅率。供營業用房屋使用的稅率為3%,供住家用的房屋稅率為1.2%,兩者稅負差距有2.5倍之多。另外非住家非營業用的房屋(如律師、建築師、醫院等執行業務者使用的房屋)稅率為1.5%。所以該局特別呼籲納稅人,房屋如有供上述情形使用者,應於使用情形變更後30日內儘速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