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開出98年11-12月份特獎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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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民眾購物時別忘了索取統一發票,除了每2個月可以兌獎,政府稅收獲得保障外,政府亦可投入各項公共建設與社會福利,利人又利己。&該局指出,98年11-12月份統一發票於99年1月25日開獎,臺北市有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昌隆分公司、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延吉第2分公司、台灣麥當勞餐廳股份有限公司台北民權分公司、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第609分公司、台灣中油(股)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莒光路加油站、車坊有限公司裕民營業所、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石牌門市部、西歐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大直橋加氣站、安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康寧分公司等9家商家開出中特獎發票;有的民眾在超商花了$250元買開心農場點數、有的花70元買咖啡,就中了特獎200萬元。該局大安分局、中北稽徵所及內湖稽徵所於本期中獎發票開始領獎當日(99年2月6日),將派員至其營業場所燃放鞭炮或張貼海報以表祝賀之意,並藉由祝賀活動的宣傳,提醒民眾購物索取發票,並記得兌獎。&該局籲請民眾,購物消費記得要索取統一發票,除了有中獎機會外,也可協助政府防杜逃漏稅維護租稅公平,掌控稅源,增裕庫收,消費大眾及政府雙方都互蒙其利。&(聯絡人:審查三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727)&&&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