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片金融卡及便利商店繳納國稅「免」手續費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局表示:為落實便民目標,自99年1月1日起,民眾繳納國稅,除信用卡繳稅外,其餘繳稅方式均免再負擔手續費。

本局表示:民眾繳納國稅的方式主要有6種,包括親赴銀行臨櫃繳稅、自動櫃員機(ATM)轉帳、以繳稅取款委託書及金融機構存款帳戶約定轉帳、信用卡、晶片金融卡及稅款2萬元以下可至便利商店繳稅等方式。以往納稅人採用晶片金融卡或至便利商店繳稅,須自行負擔10元或6元手續費,自99年1月1日起改由政府負擔。

本局呼籲,應繳納稅款如果超過繳納期限還未繳納,民眾只能親赴銀行臨櫃辦理,不能使用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及便利商店等繳稅方式,請納稅人務必注意稅單上所記載的繳納期限,以免徒增不便。如有任何疑義,可撥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向所轄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