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稅務局:99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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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表示,該局99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開始了,清查期間自99年2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將針對特定事業用地、自用住宅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稅減免規則、國有財產法及相關法令等規定減免地價稅之公私有土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公營事業用地及原課〈免〉徵田賦土地為查核對象,經查核已變更使用,不符減免規定者,自原因、事實消滅之次年期起恢復徵收,並依稅捐稽徵法第21條規定補徵短繳稅款。
該局表示,本次清查除向有關單位蒐集資料外,並將視需要赴現場實地勘查是否變更使用;故呼籲土地所有權人,倘土地已變更使用,如原課徵田賦之土地現已不作農業使用或原減免稅地現況已不符減免規定,請務必據實向稅務局申請改按一般土地核課地價稅,以免被查獲受罰。為免民眾對清查工作有疑慮或爭議,該局外出清查人員均配戴職員證,請民眾屆時給予有關之配合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