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用地按千分之十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凡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置供加油站本業直接使用及兼營車用液化石油氣部分之用地,得申請按千分之十稅率課徵地價稅。但供設置汽車簡易保養、洗車、排污檢測、銷售汽機車用品、自動販賣機、便利商店、停車場、代辦汽車定期檢驗、經銷公益彩券等使用部分,應按一般稅率計徵地價稅。
該局同時表示,已核定適用千分之十稅率計徵地價稅之加油站用地,如變更供非本業使用者,應於變更使用30日內,向該局申報恢復一般稅率計徵地價稅;未依規定申報,而發生漏稅者,除追繳應納稅額外,並處3倍罰鍰。
查詢專線:089-231600分機262、298。